为扎实做好“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疫情防控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法律法规,我县进入疫情防控应急管控状态,现将有关事宜通告如下:
一、倡导广大群众非必要不离市、不出省。公职人员确需公出的,需严格履行审批程序,谁派出谁负责,外出时需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抵返后需再进行一次核酸检测。
二、请广大群众密切关注疫情动态,凡是近14天内有过涉疫地区旅居史、暴露史或者与最近公布的确诊病例或无症状感染者行程轨迹有过交集,特别是同时间去过相同地点或乘坐过同航班、同车次的抵返人员,必须主动向所在社区(村屯)、工作单位报备,并配合执行疫情排查,全面、真实、准确地向调查人员提供个人基本信息、家庭情况、行动轨迹、人员接触和活动、就餐、就医等情况,对拒不配合流调工作的人员,将实行“龙江健康码”黄码管理;涉及人员要主动配合落实核酸检测、隔离医学观察等疫情防控措施。对故意隐瞒旅居史、暴露史、接触史,不主动报告疫区行程的,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法律责任。
三、非必要不举办大型会议、培训等聚集性活动,倡导线上模式。确需举办的要严格控制会议频次和规模,会议人数超过50人以上的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审批。举办方要严格落实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制定应急预案,凡14天内有过涉疫地区旅居史、暴露史的人员不得参加聚集性活动。
四、积极倡导丧事从简、喜事从缓,从严控制集体用餐规模。省内发生本土疫情期间,各餐饮服务单位接待人数不得超过座位数量的50%,不得承接超过100人的婚庆、丧事、寿宴、生日宴等各类集体用餐。凡是承接30人(含)以上规模集体用餐的餐饮服务单位均需提前3日向分管本辖区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报备,并安排专人查验健康码和行程码,对无法扫码的人员要进行实名制登记,确保不漏一人。抵返我县未满14天人员不得参加集体用餐活动。对不按规定承办集体用餐活动的餐饮服务单位,一律予以关停,造成疫情传播后果的,将严肃追究承办餐饮服务单位及相关责任人的法律责任。
五、商场超市、宾馆饭店、车站、农集贸市场、网吧、健身房、影院、景区景点等场所,出租车、公交车等交通工具,要严格执行“扫双码、测温、戴口罩”和从业人员健康监测、规范消杀等防疫措施。不严格落实防疫要求的,将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
六、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服务机构、精神卫生机构、公安监所等实行全封闭管理,暂停探视活动。各宗教场所暂停对外开放,暂停集体宗教活动。加强校园管理,严格执行扫码、测温、戴口罩等疫情防控措施,除师生和校内教职员工外,其他人员禁止随意入内。
七、各类重点人群及特殊经营场所从业人员有责任和义务定期主动进行核酸检测,做到“应检尽检”,其他人群实行“愿检尽检”。对不按疫情防控要求组织从业人员核酸检测的场所,一律予以关停;对未按规定频次进行核酸检测的“应检尽检”人员,将实行“龙江健康码”黄码管理。
八、请广大群众积极接种疫苗。按照知情、同意、自愿的原则积极推进3-11岁儿童接种,符合接种条件的要“应接尽接”。第二剂疫苗接种满6个月的,请及时到疫苗接种点接种第三剂加强疫苗。
九、倡导在外旅居的勃利常住居民非必要不外出、不流动、不返乡。如需返乡,应提前与所在社区、村屯联系报备,主动配合做好防控措施。
目前,国内部分地区散发疫情的接连发生,再次提示我们疫情防控措施时刻不能放松。广大群众要始终绷紧疫情防控这根弦,切实提高自我防范意识,自觉坚持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常通风、戴口罩、不聚集、用公筷、分餐制。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嗅(味)觉减退、腹泻等症状,请勿自行服药,应尽快到附近发热门诊排查和就诊,就诊过程中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并主动告知旅居史、接触史。
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执行,通告内容将根据疫情形势变化作动态调整。
勃利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1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