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GB/T37276-2018)、《民政部关于加快建立全国统一养老机构等级评定体系的指导意见》(民发〔2019〕137号)、《民政部〈养老机构等级划分与评定〉国家标准实施指南(试行)》、《黑龙江省养老机构等级评定管理办法(试行)》(黑民规〔2020〕6号)要求,我县开展2021年度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工作。
经勃利县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审核委员会审定,勃利县共有12家养老机构符合等级评定参评条件,现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如对参评机构有异议,可向勃利县养老机构等级评定审核委员会书面提出异议申请。联系人:王希龙;联系电话:17713355688 。

勃利县民政局
2021年10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