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勃利县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
情况的综合报告
--2024年6月25日在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上
县财政局局长 臧永臣
尊敬的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根据《中共勃利县委关于建立县政府向县人大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的实施意见》的文件要求,我受县政府委托,向本次会议报告勃利县2023年度国有资产管理的综合情况,请予审议。
国有资产管理总体情况
(一)行政事业性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末,我县资产总额(账面净值,下同)991,843.55万元,较上年增长13.48%。负债总额150,601.74万元,较上年增长46.05%。净资产841,241.81万元,较上年增长9.12%。从资产分布情况来看:行政单位国有资产280,934.63万元,占28.32%;事业单位国有资产710,908.92万元,占71.68%。从资产构成情况来看:流动资产253,919.71万元,较上年增长7.51%,占资产总额25.60%;固定资产95,828.05万元,较上年增长1.86%, 占资产总额9.66%;在建工程167,385.59万元,较上年增长88.37%,占资产总额16.88%;无形资产7,109.08万元,较上年增长0.44%,占资产总额0.72%;公共基础设施463,607.37万元,占资产总额46.75%;政府储备物资315.85万元,占资产总额0.03%;保障性住房2,420.04万元,占资产总额0.24%;其他资产1,218.02万元,占资产总额0.12%。从资产配置情况来看:配置固定资产12,435.76万元;配置无形资产202.03万元;配置在建工程37,425.14万元。
(二)企业国有资产情况
截至2023年12月末,勃利县现有1家国有集团公司及32个子公司,资产总额394,576万元,上年同期409,096万元,同比下降3.5%。负债总额304,560万元,上年同期320,824万元,同比下降5.1%。营业利润-2,272万元,上年同期-2,603万元,同比增长12.7%。营业外收支净额1,243万元,上年同期1,582万元,同比下降21.4%。利润总额累计-1,029万元,上年同期-1,021万元,同比下降0.8%。
(三)国有自然资源资产情况
2023年末,全县行政区总面积:239,022.85公顷,国有土地总面积:106,351.92公顷,其中:国有建设用地2,440.36公顷,耕地11,068.60公顷,园地733.16公顷,林地84,100.00公顷,草地532.70公顷,湿地1,857.91公顷,交通运输用地1,748.39公顷,水工建筑用地287.79公顷,水域2,763.31公顷,其他819.70公顷。
2023年国有土地划拨面积42.43公顷,国有土地出让面积25.83公顷,缴纳土地出让金5,766.03万元;全年签订租赁合同48宗,收缴年租金45.23万元。
二、国有资产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一)落实县人大常委会审议意见有关情况
2023年5月县十八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听取县政府关于2022年度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的综合报告并进行审议。根据人大审议意见,现将审议意见落实情况报告如下:
一是加强监管力度,提升国有资产管理效能。加大国有资产监管力度,依法履行国有资产监督职责,形成监管合力,构建动态监管平台,不断推进国有资产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为我县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作出更大贡献。
二是树牢风险意识,增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能力。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坚持精准施策,加强统筹协调,稳妥有序推进地方债务化解工作的决策部署,2023年组织开展全县国有资产资源统筹盘活变现工作,实行归口管理、分类施策、有序推进,规范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变现行为,进一步提高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变现收益。切实做好应对重大风险挑战的思想准备和各项工作,坚定信心,负起责任,努力将矛盾消解于未然,将风险化解于无形。
三是推进体制改革,加强国有自然资源利用。深入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省自然资源部门决策部署,严格国土空间规划管控,科学推进自然资源保护与开发利用,为建设人民满意的现代化品质城市提供有力保障。
(二)工作开展情况
一是推进资产管理融入预算管理一体化建设。完善资产管理功能,提高系统运行效率,完成行政事业性资产数据迁移,开展系统上线运行,实现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资产管理应用范围全覆盖,组织开展数据治理工作,核查校正存量资产信息,补充完善公共基础设施等类别资产卡片信息,全面夯实资产数据信息基础,做到系统数据可查,能用,为实施政府决策提供信息支撑。
二是组织全县行政事业单位开展资产盘活工作。制定《勃利县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盘活工作实施方案》,建立健全资产盘活工作机制,推进存量资产充分利用和调剂共享,切实提高现有资产使用效益,破解国有资产盘活难题,解决资产长期闲置问题,加强对资产盘活情况调查研究,为深入推动资产有效使用提供借鉴和指导。
三是深化国企改革,开展国有企业清产核资工作。2023年按照县委县政府工作部署不断深化国企改革,开展国企人员招聘、清产核资等工作,组建成立勃利县勃发利达城市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配齐配强集团公司领导班子和骨干人员,持续推动城投集团进入实质化运营。勃利县国有资产和金融服务中心按照县政府授权对所出资的国有企业进行业务指导,依法对国有企业履行出资人职责,确保企业国有资产保值增值。
四是自然资源和规划服务效能实现跃迁。深化“一次办好”改革,全面推行“电子证照”审批和实现“交地即交证”。建立不动产统一登记制度,实施优化不动产登记专项行动,推行“互联网+不动产登记”,积极稳妥化解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
三、下步工作安排
一是加快全县国有资产资源盘活平台建设。大力推进“互联网+资产管理”,强化盘活资产资源宣传推介,实现信息共享、大数据分析和动态监测,形成从项目管理、审批跟踪、资产评估、公开交易到收入上缴的闭环管理和一网通办。
二是进一步深入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深化提升行动和振兴专项行动。分类推进国有资本布局结构调整,落实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国有企业现代化公司治理和市场化经营机制改革,完善以管资本为主的国资监管体制,促进国有企业做大做强。
三是加快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工作。按照应编尽编原则推进有条件、有需求的村庄规划编制,确保2024年底全部完成109个村庄规划编制。依托国土空间规划“一张图”监督信息系统,建立动态监测预警和实施监管机制,全面加强对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实施和调整修改等工作的日常监督。
四是不断提高国有资产报告质量。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建立国有资产管理情况报告制度的部署要求,持续完善国有资产报告制度体系,有序推进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情况向社会公开,保证国有资产管理与监督工作在阳光下运行,自觉接受人民监督。
以上报告,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