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0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七台河市临时建立的污泥暂存池未建设防渗、渗滤液收集和导排设施,不符合贮存场所标准要求,且侵占乔木林地约1000平方米。
二、整改目标:立即妥善处置暂存池内污泥,退出已占用林地后立即组织人员进行补植并恢复林地原貌。
三、整改措施:
1.立即组织对暂存池内剩余污泥全部清运至耘豪公司进行无害化处置。
2.污泥暂存池停止使用,并恢复采石场原貌,退出占用的1000平方米乔木林地,按照标准对占用的林地进行补植恢复原状。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已将暂存池内剩余污泥全部清运至耘豪公司用于制砖生产。
2.于2024年11月补植3000平方米林地,并通过新兴区农业农村局验收合格。
五、公示时间: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受理电话:0464-2943939
八、受理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83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