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住建局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11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七台河市公用事业服务中心在转运污泥过程中,违规将1000余立方米污泥倾倒在废弃取土点内。
二、整改目标:立即组织清除废弃取土点内污泥,恢复原貌;举一反三排查整治同类问题,严防反弹。
三、整改措施:
1.立即组织施工人员和车辆,对违规倾倒在废弃取土点内的1000余立方米污泥全部清运至耘豪公司进行处置。
2.举一反三全面排查同类问题,立行立改,同时建立长效监管机制,加大监管执法和责任追究力度,严防问题反弹回潮。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于2024年9月16日将废弃取土点内的1000余立方米污泥全部清运至耘豪公司进行处置。
2.安排专职人员组织污水处理企业和污泥接收企业进行对接,建立污泥转运台账,确保污泥去向、数量可查。
五、公示时间:2025年5月8日至2025年5月21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七、受理电话:0464-2943939
八、受理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街83号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5年5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