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第五十四项问题(一)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工业园区环境管理粗放,园区内企业违法开发建设问题多发,部分企业废气、废水超标排放,污染周边环境。
二、整改目标:工业园区废气、废水稳定达标排放
三、整改措施:一是2022年12月10日前,开展辖区内开发区企业违法开发建设问题排查,建立问题台账。二是对存在审批手续不全、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超标排放等问题的企业,分类施策推动整改到位,并对环境违法问题依法严肃查处。三是开发区管委会建立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履行主体责任,强化日常监督,加强园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设施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加大排查力度。针对辖区内开发区企业违法开发建设问题进行了细致排查,建立了违法开发建设问题排查台账,通过排查,没有发现开发区内企业存在违法开发建设问题。二是加大处罚力度。市生态环境局加大对开发区企业的执法检查力度,对存在污染防治设施不健全、超标排放等环境违法问题的企业,依法进行了严肃查处,通过加大行政处罚力度,推动环境违法问题整改到位。2022-2023年处理七台河市隆鹏煤炭发展有限责任公司超标排放大气污染物、鲁龙矿业有限责任公司物料堆未苫盖等环境违法问题3起,共处罚金37.64万元。三是完善管理制度。各开发区履行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制定完善生态环境保护管理制度,以制度规范日常监管,指定专人负责生态环境保护日常管理工作,对开发区企业定期开展巡查检查,发现问题立行立改。各开发区加强园区工业污水集中处理厂等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及设施稳定运行,确保污染物达标排放。七台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于2022年11月29日完成污水处理厂建设;勃利县经济开发区于2022年8月10日完成污水处理厂全部工程;黑龙江江河园区污水处理厂于2023年7月完成全部工程并试运营。
五、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七台河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4-8995306
八、受理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大同街104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七台河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七台河市委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