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
政策通知公告

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四十七项问题中第五项整改公示

2024/10/28 1.5w 阅读 486 点赞

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四十七项问题中第五项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黑龙江省106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中仅有26个建设了独立的污水处理设施,69个依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11个既未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同时又没有依托污水处理厂。分别为:哈尔滨综合保税区、黑龙江清河经济开发区、黑龙江红岗经济开发区、黑龙江林甸经济开发区、七台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黑龙江勃利经济开发区、黑龙江江河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友谊经济开发区、黑龙江鹤岗经济开发区、黑龙江萝北经济开发区、黑龙江五大连池风景区经济开发区。(2)黑龙江省106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中,全部集中供热供汽的有46个,部分集中供热供汽的有7个。(3)全省共有106个省级以上园区,其中国家级园区16个,省级园区90个。通过规划环评审查84个(国家级11个,省级73个),1个国家级园区不需要开展规划环评21个未通过审查。其中,国家级园区4个,省级园区17个分别为:齐齐哈尔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牡丹江海林经济技术开发区、牡丹江绥芬河综合保税区、黑河边境经济合作区:黑龙江清河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呼兰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密山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北大荒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宝清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友谊经济开发区、黑龙江饶河经济开发区黑龙江红兴隆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南岔经济开发区、七台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黑龙江江河经济开发区、黑龙江鹤岗经济开发区、黑龙江绥滨经济开发区、黑龙江萝北经济开发区、黑龙江宝泉岭经济开发区、黑龙江逊克经济开发区、黑龙江沾河经济开发区。

二、整改目标:1.2022年11月30日前,完成七台河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2.黑龙江七台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黑龙江江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依法通过省生态环境厅审查。3.2025年12月前,实现各省级经开区集中供热供汽。

三、整改措施:1.督促指导园区管委会安排专人负责项目建设,及时组织协调设计、监理和施工单位解决施工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跟踪监督工程进展,确保按时间节点进行推进:督促指导园区管委会充分考虑疫情和雨季气候等不利因素,避免耽误工期;加强生态环境业务指导和服务,现场督导推进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强监管及督办力度,依法依规查处违法行为;督促指导园区管委会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前提下,压缩工期,确保11月30日前,完成七台河高新区新材料产业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按照绿色园区评价标准建设。2.指导七台河经济开发区,积极推进七台河北部居住区热电联产项目建设,解决七台河经济开发区园区用汽问题。积极为经济开发区申报一般债券需求,加大对上争取力度:加快园区供热、供汽配套基础设施和管网铺设建设。指导各经济开发区加快园区分园热源、供汽站建设,积极探索建设环保节能热源、供汽项目建设。3.指导督促黑龙江七台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黑龙江江河经济开发区园区,尽快完成编制工作并确保报告质量。4.督促黑龙江七台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黑龙江江河经济开发区园区管委会落实主体责任,积极开展规划环评编制工作,定期调度园区规划环评编制进展情况。督促园区管委会于2023年12月前,取得黑龙江七台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黑龙江江河经济开发区审查意见。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一是推进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进程。督促指导园区管委会按照绿色园区评价标准建设园区污水处理厂污水处理设施,加强生态环境业务指导和服务,现场督导推进园区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安排专人及时协调解决施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七台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2022年11月29日完成了污水处理厂建设,勃利县经济开发区于2022年8月10日完成污水处理厂全部工程;黑龙江江河园区污水处理厂于2023年7月完成全部工程并试运营。二是解决各省级经开区园区企业供热供汽问题。黑龙江江河经济开发区园区内投产企业自有热电联产,供热供汽方面自给自足;七台河经济开发区已基本实现园区企业集中供热,集中供汽工程北部区热电联产项目正在施工中,办公楼和附属楼已封顶,生产性建设工程10月底前发布招标公告;勃利经济开发区园区供热供汽管网完备,园区内亿达信、勃盛、鲁龙等焦化企业自有热电联产除自用外可为园区其他企业提供热源、汽源。三是督促完成黑龙江七台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黑龙江江河经济开发区规划环评编制审查工作。七台河市高度重视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市直相关部门多次向省各厅局汇报,向省内多家规划编制单位咨询,最后综合国家政策要求、各方意见,结合开发区发展现状和地方实际情况,督导七台河新兴煤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开展了相应的规划环评工作,并于2023年1月取得规划环评的审查意见,同步推进高新区调整工作,综合考虑七台河高新区计划迁址的情况,目前不适合在原址内重复编制规划及规划环评,以七台河新兴煤化工循环经济产业园区规划环评作为现址七台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的规划环评,迁址获批后将依法开展新址的七台河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规划及规划环评相关工作;完成了黑龙江江河经济开发区总体规划、控详规划、规划环评和规划水资源等,并于2023年12月28日通过省生态环境厅最终审查批复意见。

五、公示时间:2024年10月29日至2024年11月11日,共10个工作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七台河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4-8995306

八、受理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大同街104号。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七台河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七台河市委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

2024年10月28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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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