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第二届七台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获奖企业的决定 七政发〔2026〕2号
根据《七台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管理办法》,市政府决定,授予黑龙江勃锦悍马农业装备制造有限公司、大商股份七台河新玛特购物广场有限公司、七台河宝泰隆石墨烯新材料有限公司、黑龙江红兴隆农垦北兴新型建材有限公司4家企业第二届“七台河市人民政府质量奖”,现予公布。
希望获奖企业珍惜荣誉,再接再厉,继续探索和实践先进质量管理经验、方法和模式,在新的起点上取得更大成绩。全市广大企业和质量工作者要以获奖企业为榜样,坚持创新驱动,全面促进质量提升,为深化质量强市建设,促进我市高质量发展、可持续振兴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
2026年1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