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
政策公告信息

地方煤矿重大违法违规行为举报奖励公告

2024/01/09 1.8w 阅读 426 点赞

为确保煤矿停工停产期间停牢停靠停到位,严厉惩处未经批准擅自生产违法违规行为,特制定以下举报内容:

一、未经批准擅自组织生产、建设、维修的。

二、未经批准擅自启封密闭的。

三、未经批准擅自解锁解封运行主、副井绞车的。

四、未经批准擅自停止通风、停止排水、停止供电、停止安检、停止瓦检、停止监控的。

五、建设煤矿私自启用原有旧井筒生产出煤的。

六、长期停工停产煤矿明停暗开,私自组织生产建设的。

七、其他未经批准擅自生产建设等重大违法违规行为。

举报人要实名举报煤矿违法违规行为,受理单位将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依法保护举报人合法权益。对多人多次举报同一事项的,由最先受理举报的部门给予有功的实名举报人一次性奖励。多人联名举报同一事项的,由实名举报的第一署名人或者第一署名人书面委托的其他署名人领取奖金。经查属实的,视问题情节,奖励1万元-5万元。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 财政部关于印发安全生产领域举报奖励办法的通知》(安监总财〔2018〕19号)有关规定执行。


受理单位:七台河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举报电话:0464-8229039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