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勃利县防止返贫监测
对象名单和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的公告
根据《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工作指南>的通知》(国乡振发〔2023〕4号),按照《中共黑龙江省委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健全防止返贫动态监测和帮扶机制的工作方案》要求,经“提出申请—入户核实—村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定”纳入程序和“村提出名单—入户核实—村民主评议—乡镇审核—县级审定”风险消除程序,经县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审定,现将我县周波等2户(2人)确定为防贫监测对象和李纪臣等1户2人监测对象风险消除,现予以公告(具体名单见附件)。
附件1:2024年10月勃利县防止返贫监测对象纳入名单
2024年10月勃利县防贫监测对象名单
附件2:2024年10月勃利县防止返贫监测对象消除风险名单
勃利县乡村振兴局
2024年10月22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