勃利县人民政府
关于划定勃利县西山烈士陵园及县级以下
(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的公告
第 17 号
为加强勃利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更好地发挥烈士纪念设施褒扬纪念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英雄烈士保护法》《烈士褒扬条例》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及《勃利县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勃利县西山烈士陵园及县级以下(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划定方案的批复》(勃政发〔2024〕75号),现将划定勃利县西山烈士陵园及县级以下(零散)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向社会公告如下:
一、划定保护范围
(一)保护级别:县级烈士纪念设施
烈士纪念设施名称:勃利县西山烈士陵园
保护范围:勃利县西山烈士陵园位于勃利县勃利镇城西村,保护面积12000平方米,烈士陵园围栏边缘东、南、西、北面外延0.5米划定保护范围
保护主管部门:勃利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保护级别:县级以下(零散)烈士纪念设施
烈士纪念设施名称:
1.肖排长、李某某烈士墓(地址:抢垦乡三合村)
2.郝永生、孙环同志之墓(地址:倭肯镇镇东村东北屯)
3.革命烈士荘范同志之墓(地址:双河镇东方红村)
4.革命烈士刁万金之墓(地址:双河镇民权村)
5.崔长年、王国文烈士墓(地址:吉兴朝鲜族满族乡东吉兴村)
6.杏树乡东明屯革命烈士纪念碑(地址:杏树朝鲜族乡金刚村东明屯)
7.杏树乡德胜村革命烈士纪念碑(地址:杏树朝鲜族乡德胜村)
8.倭肯镇西连村革命烈士永垂不朽纪念碑(地址:倭肯镇西连村)
9.倭肯镇东连村革命烈士纪念碑(地址:倭肯镇东连村)
10.大四站镇李成林烈士纪念碑(地址:勃利县福兴林场)
11.吉兴乡富兴村烈士纪念碑(地址:吉兴朝鲜族满族乡富兴村)
12.吉兴乡团山村烈士纪念碑(地址:吉兴朝鲜族满族乡团山村)
13.吉兴乡心和村一心屯烈士纪念碑(地址:吉兴朝鲜族满族乡心和村一心屯)
14.吉兴乡合心村烈士纪念碑(地址:吉兴朝鲜族满族乡合心村)
15.双河镇兴安村烈士纪念碑(地址:双河镇兴安村)
16.杏树乡兴隆村革命烈士纪念碑(地址:杏树朝鲜族乡兴隆村)
17.青山乡青山村烈士合葬墓(地址:青山乡青山村)
18.大四站镇玄羊河村革命烈士刘仲妹同志之墓(地址:大四站镇玄羊河村)
19.无名烈士墓碑(地址:小五站镇大义村)
保护范围:县级以下(零散)烈士纪念设施,纪念碑、烈士墓基座边缘外延0.5米划定保护范围
保护单位:县级以下(零散)烈士纪念设施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村屯及相关单位
主管部门:勃利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二、烈士纪念设施保护和管理
勃利县西山烈士陵园和县级以下(零散)烈士纪念设施
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在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从事与纪念英烈无关或者有损纪念英烈环境和氛围的活动,不得侵占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内的土地和设施,不得破坏、污损烈士纪念设施。
非法侵占保护范围内的土地、设施,破坏、污损烈士陵园纪念设施,或者在保护范围内为不符合安葬条件的人员修建纪念设施、安葬、安放骨灰或者遗体的,由勃利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责令改正,恢复原状、原貌;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民事责任。
特此公告。
附件:1.勃利县西山烈士陵园范围图
2.肖排长、李某某烈士墓范围图
3.郝永生、孙环同志之墓范围图
4.革命烈士荘范同志之墓范围图
5.革命烈士刁万金之墓范围图
6.崔长年、王国文烈士墓范围图
7.杏树乡东明屯革命烈士纪念碑范围图
8.杏树乡德胜村革命烈士纪念碑范围图
9.倭肯镇西连村革命烈士永垂不朽纪念碑范围图
10.倭肯镇东连村革命烈士纪念碑范围图
11.大四站镇李成林烈士纪念碑范围图
12.吉兴乡富兴村烈士纪念碑范围图
13.吉兴乡团山村烈士纪念碑范围图
14.吉兴乡心和村一心屯烈士纪念碑范围图
15.吉兴乡合心村烈士纪念碑范围图
16.双河镇兴安村烈士纪念碑范围图
17.杏树乡兴隆村革命烈士纪念碑范围图
18.青山乡青山村烈士合葬墓范围图
19.大四站镇玄羊河村革命烈士刘仲妹同志之墓范围图
20.无名烈士墓碑范围图
勃利县烈士纪念设施保护范围图
二O二四年十二月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