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3项问题整改公示
我县已完成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3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勃利镇、七号公馆、犬队桥、葫芦头沟附近的管网,雨季经常发生溢流,大量生活污水直排倭肯河支流,对水环境影响较大。
二、整改目标:持续更新改造城市排水管网,完善城市排水系统。
三、整改措施:已编制完成《勃利县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并制定项目建设计划,按照项目建设计划,有序实施排水管网新建改造项目建设。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健全工作制度,制定城市地下管网建设改造实施方案,全力推进问题整改。
2.通过积极对上争取,2024年以来共开展4个防洪排涝项目,已实施勃利县中心大街、学府路、长安街、通天路等防洪排涝雨水收集管线建设项目,改建完成雨水管线约39公里。
五、公示时间:2025年12月18日至2025年12月31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勃利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4-8521461
八、受理地址: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城西街道新建路94号勃利县广源写字楼1号楼5楼生态环境局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勃利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勃利县委 勃利县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