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落实水库大坝安全责任制、防汛责任制,保障水库大坝运行安全和防汛度汛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水库大坝安全管理条例》等有关规定,按照《黑龙江省水利厅关于落实2026年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和大中型水库除险加固项目责任人的通知》(黑水发〔2026〕46号)文件的要求,现将2026年度勃利县小型水库大坝安全“三个责任人”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详见附件)予以公布。
勃利县水务局
2026年4月14日
政策公告信息
勃利县水务局关于公布小型水库大坝安全责任人名单和小型水库防汛“三个责任人”名单的通知
2026/04/14 1.9w 阅读 510 点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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