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三十六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桃山区李连军违法占用耕地,彩钢房仅拆除房顶,钢结构框架未拆除。
二、整改目标:将钢结构框架彻底拆除,恢复耕地。
三、整改措施:1、督处李连军将钢结构框架彻底拆除,恢复耕地。2、举一反三,组织开展对违法占用耕地完成整改“回头看”工作,防止违法违规问题反弹,对辖区内同类问题开展“回头看”再排查工作,研究违法违规占用耕地问题整改措施,按标准拆除、复耕到位,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3、落实属地监管责任,组织各县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履行各县区、各部门监管职责,切实形成监管合力。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通过加强组织领导、制度机制健全完善、狠抓推进落实、整改目标得以实现,目前李连军违法占用耕地的钢结构已拆除,恢复土地原状;组织各区县、各乡镇,对中央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开展“回头看”工作,未发现问题反弹情况发生;组织各县区政府开展联合检查,形成工作合力,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经公示审议未接到负面反映。
五、公示时间:2025年7月24日至2025年8月7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七台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七、受理电话:0464—8279505
八、受理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东进街186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七台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七台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5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