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七台河市
政策公示公告

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项、第7项问题验收销号公示

2025/08/08 1.6w 阅读 509 点赞

我市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2项、第7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市水务局报送了验收销号申请,七台河市水务局开展了验收,七台河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进行了审核,该项整改任务销号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题2:2021年以来,勃利县、桃山区、茄子河区、新兴区未组织对“河湖长制”“田长制”“林长制”落实情况进行年度专项检查。

问题7:七台河市侵蚀沟整改工作虽已上报完成整改,但部分侵蚀沟防护林建设不完善,管护机制不健全,水毁后修复不及时,影响治理效果和黑土地保护。勃利县BL99号侵蚀沟长度近700米,仅对150米沟体采取建立谷坊、工程削坡、沟头防护等措施,其余550米沟体未采取任何修复措施,存在土壤流失隐患;茄子河区茄子河镇1号侵蚀沟应治理长度3631米,实际治理长度为3531米,100米沟体未得到有效治理;新兴区MA2、HZ1等10条侵蚀沟防护林栽种数量相比方案减少40%,茄子河镇2号等13条侵蚀沟减少30%。长兴村7队CXQ6、双河镇太安村BL129、永恒乡齐心村BL91、BL99、长兴乡MA7、MA5、MA3、宏志村HZ2、HZ3、HZS1、HZS2、HZ5、CXS3、勃利县双河镇靠河村KH1等14条侵蚀沟存在不同程度水毁未及时修缮问题,如勃利县BL129号侵蚀沟水毁面积近60平方米,新兴区MA7号侵蚀沟谷坊被洪水冲毁,茄子河区茄子河镇10号侵蚀沟发现明显水土流失痕迹。

二、整改目标:

题2各县区对“河湖长制”“田长制”“林长制”落实情况进行年度专项检查。

问题7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工程运行管护机制修缮侵蚀沟水毁段,对成活率未达设计要求的沟段进行补植对设计不合理的侵蚀沟进行优化调整。

三、整改措施:

题2

1.市水务局督导各县区河湖长制办公室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并及时开展专项检查,确保各县区按时完成整改任务。

问题7

1.市水务局督导项目区县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工程运行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和责任,保障侵蚀沟治理工程主体完好,持续发挥效益。

2.市水务局对项目区县完成省级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情况进行专项检查,确保反馈问题全面整改到位。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问题2:市水务局督导各县区起草了河湖长专项检查工作方案,各县区按照方案内容对相关乡镇和部门开展了督查检查,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进行了整改,现已完成整改任务。

问题7:市水务局制定了《七台河市水土保持工程运行管护办法(试行)》,经征求各区县意见后印发执行。同时,各项目区县均已制定本县(区)水土保持工程运行管护办法,并印发执行。各项目区县对存在问题的侵蚀沟进行现场勘察和评估,及时修缮和补栽防护林,已完成整改任务。

五、验收审核情况: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依据《黑龙江省贯彻落实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七台河市完成的第2第7项问题符合销号条件。

、公示时间:2025年88日至2025年821日(共10个工作日)

七、受理部门:七台河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八、受理电话:0464-8255607

九、受理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大同街104

以上整改验收销号情况向社会公示,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七台河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七台河市水务局

2025年88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