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城管局已完成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十四项问题整改。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任务:
七台河市城管局等部门对建筑垃圾监管弱化,履职尽责不到位,对生态破坏等问题监督执法不力。2022年以来,七台河市累计积存建筑垃圾20余万立方米,仅靠1处临时暂存场进行收集贮存,临时暂存场建设运行不符合相关要求,未按要求硬化路面、设置围挡,无防渗措施,堆料区掺杂大量塑料垃圾。
二、整改目标:
完成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及消纳场建设并投入使用,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三、整改措施:
1.立行立改,建立完善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地管理制度,规范现场作业管理,确保场区建筑垃圾分类堆放、无掺杂生活垃圾。
2.2025年6月底前,对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增设围护设施、对出入口进行硬化处理,有效抑制扬尘,消除环境安全隐患。
3.2025年12月底前,完成对建筑垃圾消纳场建设并投入使用。
4.加强日常监管,强化现场作业管理,进行垃圾分类堆放,及时分拣掺杂的生活垃圾并运送到绿能公司焚烧处理。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建立完善了建筑垃圾转运调配场作业、卫生管理、绿化管理、安全管理、降尘管理等作业制度。
2.完成转运调配基础设施建设,完成路面硬化3000平方米,增设场区围挡400米。
3.完成消纳场库区30000立方米主体工程及预处理车间建设。
4.加强现场作业管理,对接收的建筑垃圾中掺杂的塑料垃圾等轻质垃圾送至绿能发电厂焚烧处理,对新入场的垃圾按装修垃圾、拆除垃圾、渣土进行分类堆放,分类管理。
五、公示时间:2026年2月11日至2026年3月3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七台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七、受理电话:0464-8685577
八、受理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路260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七台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七台河市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
2026年2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