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化开展医保基金管理突出问题专项整治工作,加强违法违规线索收集,筑牢医保基金安全防线,现面向社会公开征集医保领域突出问题线索,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征集范围
重点征集定点医药机构、参保人员、职业骗保人及相关单位公职人员的违法违规线索,包括(不限于):
(一)定点医疗机构:虚假诊疗、分解或虚构住院、伪造篡改医学资料、诱导患者低指征或无指征住院、串换医疗项目或药品耗材、违规收费、过度检查检验、超量开药等问题。
(二)定点零售药店:以购药名义空刷医保卡储值或返现、倒卖“回流药”、将保健品等串换成医保药品、伪造处方销售药品耗材等问题。
(三)职业骗保人:协助骗取医保资格、非法收集参保人员医保信息虚假报销、协助医疗机构组织参保人员虚假住院、组织转卖倒卖药品及参保人转卖倒卖药品、重复报销、冒名就医买药等方式违法违规使用医保基金问题。
(四)参保人员:将本人的医疗保障凭证交由他人冒名使用;重复享受医疗保障待遇;利用其享受医疗保障待遇的机会转卖药品,接受返还现金、实物或者获得其他非法利益。
(五)单位公职人员:公职人员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内外勾结欺诈骗保,与两定机构和医药企业搞利益输送。
二、线索征集要求
(一)来电来信投诉举报必须详细提供准确时间、地点、人员、具体问题。
(二)举报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反映问题线索要客观真实,不得捏造、歪曲事实,不得煽动、串联、胁迫、诱使他人举报。
(三)对举报人相关信息,我们将按照有关工作纪律,严格保密,依法保障问题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三、线索征集方式
欢迎广大人民群众依纪依法、实事求是检举反映涉嫌欺诈骗保违法违规违纪问题,共同守护好老百姓的“看病钱”“救命钱”。根据关于转发《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违法违规使用医疗保障基金举报奖励实施细则>的通知》的通知,对于涉及违规使用医保基金行为的,按查实违规使用医保基金2%给予奖励,最高奖励金额可达20万元。
(一)举报电话:0464-12393、0464-8257835
新兴区医疗保障局:0464-8303076
桃山区医疗保障局:0464-8199456
茄子河区医疗保障局:0464-8398345
勃利县医疗保障局:0464-6160307
(二)电子邮箱:qthybzxbgs@163.com
(三)现场举报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东进街144号市医疗保障局309室、勃利县学府路32号勃利县医疗保障3楼306室
七台河市医疗保障局
2026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