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级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于2024年9月12日至2024年9月26日对我市开展了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并于2024年10月18日反馈了督察意见,同时移交1个生态环境损害责任追究问题,要求依规依纪依法组织开展追责问责。七台河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统筹推进全市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和责任追究工作。
一是督察法规制度体系不断完善。整合设立由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为主任的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制定了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委员会办公室工作细则,先后组织召开4次会议,系统谋划和部署生态环境保护和环保督察问题整改工作。全面贯彻落实《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条例》《地方党政领导干部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试行)》。陆续出台《七台河市煤矸石污染环境防治和综合利用条例》及配套《实施细则》《七台河市建筑垃圾管理条例》等国内、省内首部地方性法规。为法治化、规范化开展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工作提供重要制度依据。
二是督察整改成果不断显现。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指示批示和现场调研,分管市领导全程参与、靠前指挥,各县(区)和相关部门主动出击、狠抓落实,以实实在在的整改成效回应社会关切和群众期待。印发实施第三轮省级环保督察整改、典型问题整改方案、追责问责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六见+四不两直+五步督导”工作法,综合形成追责问责报告后,迅速落实有关责任人员相应处理、处分,推动问题整改到位。发布实施了市、县两级《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构建污泥、建筑垃圾全链条管理体系,确保转运、处置可追溯、可核查,预防打击违法行为。推动建设污泥制砖、燃料颗粒企业和建筑垃圾暂存场等一批先进示范项目,实现无害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以高水平保护促进高水平发展。
三是督察整改全面纵深推进。全面开展环保督察整改督导、畜禽污染治理“春季攻势”等专项行动,接续进行“问题清零”“回头看”“对标整治”,全力推进问题整改。同时,坚持精准、科学、依法治污,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聚焦年度目标任务和“十四五”规划收官,全力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重点任务“1+1+3+5”攻坚举措,筑牢生态环境改善基础,全市生态环境保护“十四五”规划主要目标基本完成。1-10月,七台河市环境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幅度位于全省第二名,4个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和优良水体比例连续保持“双100%”,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100%,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连续三年被评为优秀等次。
截至目前,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已经完成33项,其他整改任务正在按要求持续推进;转办的32件信访案件已全部办结。根据查明事实,依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有关规定,对督察组移交的七台河市生活污泥和建筑垃圾监管薄弱,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等1项问题,追究相关责任人责任22名,其中,县处级干部6人、科级及以下干部和其他人员16人;给予党纪政务处分6人,诫勉2人,采取责令检查、提醒谈话等方式追责问责14人。
下一步,七台河市委、市政府将坚定不移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坚决把党中央决策部署及省委工作要求与厚植高质量发展绿色底色的美丽七台河生态文明建设紧密结合,进一步落实生态环境保护长效监管机制,压紧压实各级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持续深化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充分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中失职失责的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姑息,以严格的问责倒逼责任落实,推动七台河市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同时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持续深入推进污染防治攻坚和生态系统优化,加快建设新型能源体系,为全面推进美丽中国、绿色龙江建设贡献应有力量。
中共七台河市委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1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