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关于全面推行包容审慎监管执法“四张清单”制度有关工作的通知》(勃司发〔2022〕9号)和《关于印发关于全面推行柔性执法包容审慎监管的实施意见的通知》(勃司发〔2022〕24号)文件要求,县民宗局严格依法制定不予行政处罚、从轻行政处罚、减轻行政处罚和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事项清单等“四张清单”,现予公示。
联系人:白金凤13504883056
附件1:民族宗教系统不予行政处罚事项清单.docx附件2:民族宗教系统从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docx附件3:民族宗教系统减轻行政处罚事项清单.docx附件4:民族宗教系统不予实施行政强制措施清单.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