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16号)、《黑龙江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黑煤安监规〔2020〕2号)要求,经茄子河区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申请,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组织专家对七台河市金龙煤矿、七台河市福泰来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八井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现场考核定级工作。经资料审查、现场考核评分,以上2处矿井符合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三级标准,现予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对公示煤矿有异议的,请于公示之日起5日内将有关书面材料寄(送)到七台河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标准化科。单位反映情况要加盖公章,个人反映情况要用真实姓名并提供联系方式,以方便核实。
联系人:
姬厚波;联系电话:0464-8229019;地 址:桃山区大同街13号;邮 编:154600。
七台河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2023年12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