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关于印发<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办法(试行)>和<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基本要求及评分方法(试行)>的通知》(煤安监行管〔2020〕16号)、《黑龙江省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考核定级实施细则(试行)》(黑煤安监规〔2020〕2号)有关规定,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组织专家对七台河市金龙煤矿、七台河市福泰来煤炭有限责任公司八井开展了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现场考核定级工作。经资料审查、现场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在国家矿山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信息系统和市政府网站进行了公示,公示期内无异议,确认以上2处煤矿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为三级等级,现予公告,自公告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年。
七台河市煤炭生产安全管理局
2023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