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生态环境部令第4号《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我单位为了更好的听取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内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现开展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工作,一次公示内容如下:
(一)项目名称: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勃利县200MW风电制氢联合运行示范项目之制氢站项目
(二)项目选址:黑龙江勃利经济开发区化工及新材料产业园1区,厂址中心坐标:130°37'56.0103"E,45°46'49.1145"N
(三)建设性质:新建
(四)建设内容:总用地面积约23815平方米,新建主要生产及储存设施包括制氢车间、氢气储罐区、充气罩棚、办公楼、库房、事故水池及门卫等,装置制氢能力1500Nm3/h,年工作天数333天,每天16小时,日产氢气量24000Nm3。年产量800万Nm3,劳动定员20人。
(五)建设单位名称和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名称:七台河润沐新能源有限公司
建设单位地址:黑龙江勃利经济开发区化工及新材料产业园1区
联系人:付长超
联系方式:18584310539
(六)环境影响报告书编制单位的名称
单位名称:哈尔滨泽生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联系人:张博文
联系方式:15045656818
(七)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http://www.mee.gov.cn/xxgk2018/xxgk/xxgk01/201810/t20181024_665329.html
(八)提交公众意见表的方式和途径。
公众可以信函、电子邮件、电话或者其他便利的方式,向建设单位提出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九)公众提出意见的起止时间
在环境影响报告书征求意见稿编制过程中,公众均可向建设单位提出与环境影响评价相关的意见。
七台河润沐新能源有限公司
2022年11月18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