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县已完成17项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工作任务,整改序号分别为1、4、7、11、16、17、18、19、20、21、23、27、28、29、30、33、35,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17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公示时间:2022年11月16日至2022年11月27日
受理部门:勃利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受理电话:0464—8521461
受理地址:勃利县友谊东街338号勃利县人民政府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七台河市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的以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各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附后(附件1—17)。
中共勃利县委员会
勃利县人民政府
2022年11月16日
附件1: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公示(问题1).docx附件2: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公示(问题4).docx附件3: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公示(问题7).docx附件4: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公示(问题11).docx附件5: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公示(问题16).docx附件6: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公示(问题17).docx附件7: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公示(问题18).docx附件8: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公示(问题19).docx附件9: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公示(问题20).docx附件10: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公示(问题21).docx附件11: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公示(问题23).docx附件12: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公示(问题27).docx附件13: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公示(问题28).docx附件14: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公示(问题29).docx附件16: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公示(问题33).docx附件17: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公示(问题35).docx附件15: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公示(问题30).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