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补助资金的公示
根据省农业农村厅农村合作经济指导处《关于2021年度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验收和资金拨付的通知》和关于印发《勃利县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勃农函〔2021〕3号)文件精神,各乡、镇组织项目实施主体按照程序申报、开展项目实施,经乡、镇审核、初验,县农业农村局复验,并报请县人民政府同意,现将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试点项目补助资金9907094元安排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2022年2月21日至2月27日(五个工作日)。公示期间如对公示名单中的服务组织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县农业农村局农经总站反映,反映情况要客观公正,具体真实,以便调查核实,对所反映的内容,我们将严格保密。个人反映情况必须署真实姓名及联系方式,单位反映情况需加盖公章。
监督举报电话:0464-8523645
13614675656 13274649189
勃利县农业农村局
2022年2月21日
附件1: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补助明细
附件2: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服务对象明细
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资金补助明细.xlsx2021年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项目服务主体的服务对象明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