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深入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进一步提高公共场所卫生整体水平,减少群体性健康损害事件的发生,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县卫生健康局组织监督机构对县内105家公共场所开展了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根据量化分级审核标准,105家公共场所经营单位量化分级均评为C级(合格)。现将监督量化分级结果公式如下。
附件:2020年勃利县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量化分级公示名单
2020年勃利县公共场所经营单位卫生量化分级公示名单.xls
勃利县卫生健康局
2020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