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严格落实教育部《严禁中小学校和在职中小学教师有偿补课的规定》《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加强教师职业道德建设,有效遏制在职教师有偿补课行为,切实减轻学生学业负担,促进教育公平,勃利县教育局现就严禁在职教师有偿补课公告如下:
1.全体教师要自觉遵守《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严格执行各级主管部门和学校师德师风建设有关规定,拒绝有偿补课,争做有理想信念、有道德情操、有扎实学识、有仁爱之心的“四有”好教师。
2.严禁教师在校内、本人住房或租借房屋及学生家庭等任何场所给学生进行获取报酬的授课或辅导。
3.严禁教师利用学科不同,相互介绍或提供家教生源、为退休教师和校外办学机构介绍生源并从中获取报酬。
4.严禁教师组织、推荐和诱导学生参加校内外有偿补课。尤其是疫情防控期间,坚决禁止在职教师组织任何形式的有偿补课。
5.严禁教师以亲属或他人名义对学生进行授课和辅导并从中获取报酬。
6.严禁教师利用网络授课对学生收取报酬。
7.严禁教师参加校外培训机构或由其他教师、家长、家长委员会等组织的有偿补课。
8.严禁教师为校外培训机构和他人介绍生源、提供相关信息。
社会各界如发现我县在职教师参与有偿补课或示意学生到任何培训机构补课,请向勃利县教育局举报。对于违反规定有偿补课的教师,一经查实,实行“零容忍”,从严从重处理。欢迎社会各界及广大学生家长积极支持和配合此项工作,严格监督。
监督举报电话:0464-8538895
勃利县教育局
2021年9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