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中央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财农〔2021〕19号)、黑龙江省财政厅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黑龙江省财政衔接推进乡村振兴补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黑财规审〔2021〕13号)、省民宗委《关于做好2021年资金项目使用管理工作的通知》和相关文件、通知要求,截至2021年11月29日,根据实际工程量和形象进度,共拨付项目资金1550308.50元(其中工程预付款、进度款1540308.50元,项目前期可研费10000.00元),项目资金拨付率92.83%(2021年项目资金规模1670000.00元),现予以公示。如有异议,请于2021年11月29日—2021年12月9日反馈。
监督举报电话:0464-8524184
联系人:关吉富
受理单位:勃利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通讯地址:勃利县党政办公中心(友谊东街338号)
勃利县民族宗教事务局
2021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