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两病”是哪“两病”?
“两病”是指高血压病和糖尿病
二、“两病”适用人群
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且缴费人员
三、资金来源
“两病”参保患者门诊使用降血压、降血糖药品发生的费用由医保基金支付。
四、保障比例与限额
2022年10月1日起,取消高血压、糖尿病(以下简称“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起付标准,年度最高限额高血压为400元、糖尿病为600元。同时患有两种疾病的,待遇可同时享受年度最高报销1000元。二级定点医疗机构(人民医院、中医院、妇幼保健院)政策范围内支付比例为55%,二级以下定点基层医疗机构(乡镇卫生院、社区医院)支付比例为60%。
五、经办具体事项
1、准入原则:“开方即认定”。“两病”患者持社保卡到县内定点医疗机构购门诊买治疗高血压或糖尿病药物时,由有处方权的临床医师按诊疗规范开具“两病”诊断处方后,即刻认定纳入“两病”门诊用药保障范围。
2、药费结算:“高血压、糖尿病患者持社保卡在县内定点医疗机构门诊购药时即可报销。
六、其他规定
1、享受“两病”待遇的人员不影响其原有普通门诊统筹待遇。
2、对因病情需要住院就医的“两病”参保人员,住院期间的医疗费用按住院报销政策执行,住院期间不能同时发生“两病”门诊医疗费用。
3、已经享受门诊慢性病待遇的参保人员,继续执行现有的门诊慢性病保障政策,不再重复享受本次“两病”待遇。
勃利县医疗保障局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