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四十七项问题第五项问题整改公示
我县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的四十七项中第五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黑龙江省106个省级以上产业园区中,仅有26个建设了独立的污水处理设施,69个依托于城镇污水处理厂进行处理,11个既未建成污水集中处理设施,同时又没有依托污水处理厂。
二、整改目标:建成勃利经济开发区污水处理设施
三、整改措施:对上申请债券资金,建设勃利经济开发区污水集中处理设施。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勃利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按照要求建设完成了勃利经济开发区食品园区污水处理厂,项目总投资8212万元,于2021年2月5日开标,中标单位为辽宁建设安装集团有限公司。2021年2月19日签订合同,2021年4月份开工建设,建设内容为新建处理能力0.5万吨/天的污水处理厂1座,0.1万吨/天的污水提升泵站1座,DN200的焊接钢管(Q235A)压力流污水管道230m,dn500的HDPE排水管道465m。污水自动在线监测装置已安装完成。该项目已于2022年8月10号完成全部工程量并完成竣工验收。
五、公示时间:2024年5月9日-5月21日(自公示日起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七台河市勃利生态环境局
七、受理电话:0464-8538910
八、受理地址:勃利县政务办公中心2号楼5楼
如对该项整改任务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七台河市勃利生态环境局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勃利县委
勃利县人民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