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
政策公告信息

勃利县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2025/03/12 1.3w 阅读 318 点赞

勃利县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
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要求,根据《七台河市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按照《七台河市贯彻落实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方案》有关要求,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党的二十大及二十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重大决策部署,激发生态环境保护的内生动力和行动自觉,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以高水平保护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快谱写美丽勃利新篇章。确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到位。锚定督察反馈的问题,确保在时限内取得成效。聚焦典型案例问题,确保在时限内彻底整改。紧盯督察组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按要求全部依规处理。推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补齐生态环境短板。到2025年,全县环境空气质量全面改善,优良天数比率实现提升,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量进一步削减。确保完成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既定目标。提供生态环境安全有效保障。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得到系统保护和修复,生态系统质量和稳定性全面提升、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承载能力明显增强。促进环境治理体系不断完善。强化系统监管和全过程监管,深入实施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点改革任务,持续提升生态环境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
    二、主要措施
    (一)提高政治站位,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责任。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作为重大政治任务、长期政治任务,做到系统学习、全面把握、深刻领悟,不断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行动自觉。坚定不移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加大力度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务落实。坚持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坚决扛起整改政治责任,抓紧整改、依法整改、高质量整改,以具体行动和实际成效坚定拥护“两个确立”、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充分发挥各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议事机构作用,统筹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协调解决生态环境保护重大问题,以更高站位、更宽视野、更大力度谋划和推进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二)形成工作合力,扎实推进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县党委、政府对生态环境保护问题整改负总责。各部门分工协作、共同发力,确保问题全面整改到位。县委、县政府督查室要切实履行督办职责,定期对问题整改进展缓慢的县直牵头部门进行督办预警。宣传部门要及时发布整改工作信息,尤其要抓好立行立改、真抓实改方面的典型报道。县纪委监委按规定程序,对整改过程中虚假整改、不作为、慢作为和违纪违法问题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追责。各责任部门要对照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细化制定整改方案,全面整改。坚持严格执法,全面推行排污许可“一证式”管理,零容忍严惩重罚生态环境违法犯罪行为。强化生态环境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健全信息共享、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机制,联合开展专项行动。各督导部门要建立督导台账,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统筹和调度,及时向县委、县政府汇报有关情况。
    (三)建立工作台账,严格执行验收销号制度。县直相关部门要对省级督察发现的问题,逐一建立并实时更新整改动态管理台账,逐项建立销号档案,严格验收销号标准,严格履行销号程序,务必把高标准、严要求贯穿督察整改始终,特别是主要领导要亲自审核把关,报备和佐证材料务必真实准确,全面客观地反映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成效,对照整改方案确定的任务措施逐条开展验收销号,对不符合验收销号条件的,坚决退回返工,确保整改成效经得起各方检验,做到验收一个销号一个,确保在规定时限内完成各项整改工作。县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及时协调调度各有关部门,掌握整改工作进展,确保有序推进。加强对整改工作的督导督办,推动问题逐项整改。要根据问题整改验收销号情况,突出严重复杂问题、进展缓慢事项,对相关部门进行挂牌督办,确保问题全部得到整改。
    (四)突出重点难点,分类指导与综合施策相结合。针对水环境保护和治理、空气质量改善、生态保护和修复治理等重点领域和16件群众举报问题,全面进行“回头看”,确保改彻底、改到位。对污泥违规堆存、畜禽粪污随意堆放等立行立改的整改任务,要倒排工期,加快推进,确保整改立竿见影;对煤矸石治理、建筑垃圾消纳场所建设等长期整改任务,要根据阶段目标任务和时间节点,有序推进,在时限内取得成效。针对难点问题,科学制定措施,分阶段分步骤整改到位,并建章立制,坚持长效过程管控。切实加强已出台地方性法规的贯彻实施,围绕“山水林田湖草沙”全生态要素,健全完善并依法落实生态补偿、生态考核等制度机制。积极推进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加强煤矸石、建筑垃圾管控和黑土地保护利用,强化固体废物、畜禽粪污和生活垃圾的监管执法,进一步加强林木资源管护,严肃查处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
    三、组织保障
    (一)加强组织领导。统筹组织、协调和推进督察整改工作,认真落实党委、政府及有关部门的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和“一岗双责”制度,形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密切配合的环境保护工作合力。不定期召开专项工作会议,强化组织调度和统筹部署。县委、县政府、各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健全整改工作组织领导体系,建立高效工作机制,主要负责同志带头抓部署、抓协调、抓督办,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推进格局。
    (二)建立督导检查机制。借鉴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模式和工作标准,对重点领域存在问题挂牌督办,开展定期或不定期督导检查。对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交办的群众举报环境问题逐项督察,确保整改落实到位。建立督导机制,各督导部门负责督促指导反馈问题的整改,密切跟踪整改问题,强化整改过程的监督,避免整改问题出现反弹。
    (三)强化责任追究。对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不坚决不彻底、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实不到位、区域生态环境问题突出的部门和县区政府,要进行通报和约谈。针对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移交的责任追究问题清单,纪检监察部门要深入调查核实并厘清责任,依法依规严肃追责,强化警示震慑效应,以执纪问责倒逼履职尽责,推动生态环境保护责任落地。
    (四)积极落实资金保障。建立常态化稳定的环境治理财政资金投入机制,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资金支持,用好用足中央支持资金,充分发挥中央资金使用效益,带动地方和企业资金投入。各级财政要把生态环境保护相关支出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建立常态化稳定的财政资金投入机制,重点投向大气、水、土壤等环境污染综合治理、重大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和督察整改等项目。创新投融资模式,引导社会资金、民间资本投入环境保护、污染治理和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项目。
    
    附件:勃利县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

附件


勃利县第三轮省级生态环境保护
督察报告整改措施清单



    问题二:2021年以来,勃利县、桃山区、茄子河区、新兴区未组织对“河湖长制”、“田长制”、“林长制”落实情况进行年度专项检查。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责 任 人: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验收单位:市水务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林草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目标:各县区对“河湖长制”“田长制”“林长制”落实情况进行年度专项检查。
    整改措施:
    1.各县区制定专项督查方案,组织对“河湖长制”、“田长制”、“林长制”落实情况进行年度专项检查。
    问题三:七台河市本级和各县区均未按规定出台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工作规划,建筑垃圾管理长期无规可依。
    责任单位:市城管局,勃利县党委、政府
    责 任 人: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验收单位:市城管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完成市(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编制。
    整改措施:2024年12月底前,完成市(县)《建筑垃圾污染环境防治规划》编制评审工作。
    问题五:在能源消耗方面,每万元GDP能源消费量高于全省0.8吨标准煤的平均水平,煤炭占能源消费的比重依然达到60%以上,高于全省平均水平。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新兴区、茄子河区、勃利县党委,政府
    责 任 人: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验收单位:市发改委
    整改时限:2025年底取得阶段性成果,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健全重点用能单位能源管理体系,推动开展重点用能单位节能诊断工作,实现重点用能行业企业全覆盖;加快推进已批复风电项目建设,持续减少煤炭能源消费占比。
    整改措施:
    1.推动勃利县200MW风电制氢联合示范项目2024年12月末竣工投产、250MW风电项目2025年7月末竣工投产。
    问题六:新能源电力比重偏低,其中七台河兴发生物质发电公司已处于停产状态,辰能生物质发电公司长期处于低负荷运行。
    责任单位:茄子河区、勃利县党委,政府
    责 任 人: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验收单位:市发改委
    整改时限:辰能生物质发电公司调整运行,立行立改;2025年12月底前兴发生物质发电公司复产。2025年12月底前风力发电装机规模达到50万千瓦。
    整改目标:推动辰能生物质发电公司按额定负荷30MW/h运行,促进七台河兴发生物质发电公司复产。推动新能源发电项目建设,2025年12月底新能源电力比重达到25%以上。
    整改措施:
    1.鼓励辰能生物质发电公司加大燃料收储,提高燃料热值,加强运行调整。鼓励七台河兴发生物质发电公司加大燃料收储,2025年底前复产复工。
    2.推动勃利九龙抽水蓄能电站项目抽水蓄能120万千瓦前期工作,2026年开工建设。
    问题七:七台河市侵蚀沟整改工作虽已上报完成整改,但部分侵蚀沟防护林建设不完善,管护机制不健全,水毁后修复不及时,影响治理效果和黑土地保护。
    责任单位:市水务局,新兴区、茄子河区、勃利县党委,政府
    责 任 人: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验收单位:市水务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目标: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工程运行管护机制;修缮侵蚀沟水毁段,对成活率未达设计要求的沟段进行补植;对设计不合理的侵蚀沟进行优化调整。
    整改措施:
    1.各相关部门对存在水毁问题的侵蚀沟进行现场勘察和评估,制定修复设计方案,及时修缮和补栽防护林。
    2.各相关县区建立健全水土保持工程运行管护机制,落实管护主体责任,保障侵蚀沟治理工程主体完好,持续发挥效益。
    3.各相关县区对设计方案不合理侵蚀沟进行优化调整,保证治理效果。
    问题十七:路边随意倾倒建筑垃圾,并与生活垃圾混堆,群众对此反映强烈。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
    责 任 人: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验收单位:市城管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对督察发现的8处随意倾倒建筑垃圾进行分类清理利用,消除环境影响;全面排查整治,强化日常监管,建立长效机制,发现问题及时处理,严防问题反弹。
    整改措施:
    1.各县区按属地管理原则,举一反三开展全面摸排,对发现的建筑垃圾散乱堆放点进行全面清理。
    2.各县区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建立完善建筑垃圾管理制度,完善建筑垃圾排放、运输、处置、核准流程,并开展备案管理;加强日常监管,开展联合执法,对随意处置建筑垃圾的行为依法依规处理。
    三、煤矸石治理综合消纳能力不足
    问题十九:按照七台河治理方案要求,2024年计划治理煤矸石山85座、综合利用180万吨,截至目前,仅治理煤矸石山18座,综合利用132万吨,龙煤集团七台河矿业公司、茄子河区、新兴区治理进度迟缓。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党委、政府,龙煤集团七台河矿业公司
    责 任 人: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验收单位: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目标:完成85处煤矸石山年度治理目标任务,其中:勃利县19处、茄子河区35处、新兴区17处、桃山区2处、七矿公司12处,完成年度综合利用180万吨的综合利用目标。
    整改措施:
    1.各县区政府、龙煤集团七台河矿业公司切实履行治理主体责任,倒排工期、统筹施策,加大煤矸石山生态治理现场督导力度,对治理迟缓的单位运用强力推进,确保2024年12月底前完成85处煤矸石山治理目标任务。
    问题二十一:勃利镇、七号公馆、犬队桥、葫芦头沟附近的管网,雨季经常发生溢流,对水环境影响较大。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勃利县党委、政府
    责 任 人: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验收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加大管理巡查力度,及时修补破损管线;制定污水管网项目建设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建设;提高城市排水调蓄能力,消减污水溢流隐患。
    整改措施:
    1.开展管网的排查补漏,对存在溢流情况的排水口进行整改,加强日常巡查。
    2.对剩余雨污合流管线制定项目建设计划,形成计划台账;按照项目建设计划,有序推进项目建设;2025年底前完成原龙煤集团七台河矿业公司15公里、勃利县26.7公里雨污分流管网改造。
    问题二十二:勃利县双河镇污水管网老化,破损严重,勃利县双河污水处理厂自2022年起出现溢流,2023年扩建后仍未彻底解决,存在雨污混排问题。
    责任单位:勃利县党委、政府
    责 任 人:勃利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验收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
    整改目标:解决因自来水管网破损导致自来水流入污水管网而产生的污水处理厂溢流问题;修缮破损雨水管道,新建雨水管网,解决雨污混排问题。
    整改措施:
    1.排查双河镇雨水管道破损漏点,聘请第三方机构,利用机器人勘测修补漏点减少溢流,完成管网破损漏点改造,解决雨污混排、污水处理厂溢流问题。
    2.对双河镇污水处理厂入口进行管网改造,清理合并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完成新建管网和雨洪排口建设,实现雨污分流。
    3.建立长效机制,常态化开展排查改造和新建管网,及时发现管网破损、堵塞等问题,及时维修处理,确保管线正常运转。
    问题二十三: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对畜禽粪污收纳、贮存、综合利用缺乏严格监管,粪污随意倾倒、违规堆存问题较多。元盛和牛、光大牧牛等企业存在粪污随意堆存、还田台账不健全等问题。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
    责 任 人: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验收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全面加强畜禽粪污收纳、贮存、综合利用的监管,严防畜禽粪污随意倾倒、违规堆存等问题反弹。
    整改措施:
    1.督导畜禽规模养殖场按照养殖污染防治要求,建设与养殖规模相配套的粪污资源化利用设施设备,及时对粪污进行收集,避免乱堆乱放。散养户贮存粪污的暂存池(场)应满足防渗、防雨、防溢流等要求,发现破损及时修复。
    2.压实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包保责任体系。将包保职责落实到人,将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落到实处。完善还田台账,明确记录、存档等流程,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3.制定整改方案,完善收储运管理制度机制,强化监督管理,定期督导排查;落实线索移交机制,将发现问题及时反馈相关部门;做好督导排查和问题反馈记录。
    4.强化监督检查,开展联合执法,履行主体责任,举一反三,抓好辖区问题整改。
    5.督导元盛和牛、光大牧牛等企业对粪污进行全面清理整治;完善还田台账,明确记录、存档等流程,确保信息完整准确。
    问题二十四:勃利县大森林养鸡场未建设具备防雨、防渗、防溢流粪污贮存场所,3000余立方米粪污倾倒在场区周边林地、草地上,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责任单位:勃利县党委、政府
    责 任 人:勃利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验收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2025年12月底前
    整改目标:
    1.完善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三防”设施建设,对畜禽粪污做到及时清运、做好收纳贮存,开展多元化资源利用。
    2.保障畜禽养殖企业的污染防治措施正常运行,规范日常管理工作、完善记录台账。
    整改措施:
    1.要求大森林养鸡场按照相关要求,建设具有防雨、防渗、防溢流的粪污贮存场所,立即清理随意倾倒的畜禽粪污;2025年12月底前,完成新建粪污贮存场所,建设期间部分粪污运送至位于镇南的贮存场所,部分腐熟后还田;持续对防治措施建设使用、粪污清理等情况跟进检查。
    2.开展常态化执法检查,重点关注规模化畜禽养殖企业污染防治措施建设运行、粪污综合处理利用情况,对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配套设施不合格,未经无害化处理直接排放畜禽养殖废弃物等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3.举一反三,全面排查类似环境风险隐患情况,发现问题立行立改。
    问题二十五:部分乡镇对畜禽散养户监管不到位,勃利县双河镇治安村、永恒乡团结村等村屯周边存在畜禽粪污随意倾倒问题。勃利县畜牧站郑兴录养猪场圈舍北侧露天堆存约100立方米畜禽粪污。
    责任单位:茄子河区、新兴区、勃利县党委、政府
    责 任 人: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验收单位:市农业农村局、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加强对畜禽粪污收纳、贮存、综合利用的监管;建立动态监管制度调整机制;提高粪污资源化利用率。
    整改措施:
    1.明确监管职责。将责任落实到人,并建立责任追究机制,确保监管人员履职尽责。
    2.提升监管能力。定期开展监管业务培训,提升监管人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
    3.加大监管力度。增加监管频次,制定详细巡查计划,确保对监管对象进行定期、全面的检查,发现问题严格依法处理。
    4.建立监督反馈机制。设立投诉举报渠道,鼓励公众参与监管,及时处理公众反馈的问题;建立内部监督机制,定期对监管工作进行自查自纠,及时发现整改问题。
    5.完善监管制度。建立动态监管制度调整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和新出现的问题及时调整监管制度,确保监管制度始终适应监管需求。
    6.广泛宣传,增强养殖户的环保意识,严禁随意倾倒畜禽粪污行为。
    7.开展技术指导服务,组织养殖企业(户)开展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技术培训,推广以粪污堆沤发酵还田利用为主、粪污与作物秸秆搭配处理为辅的畜禽粪肥就近还田利用模式,提高粪污综合利用率。
    三、乡镇污水处理设施管护不到位
    问题二十六:按照2021年省级督察要求,七台河市各乡镇污水处理厂应在2023年底前建成投运。勃利县5个乡镇7个村的污水处理站未按期完成建设,直至2024年6月才建成投运,吉兴乡、抢垦乡、小五站镇仍存在设施运行不稳定等问题。
    责任单位:勃利县党委、政府
    责 任 人:勃利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验收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五乡七村污水处理站实现稳定运行;完善乡镇污水收集处理体系,改善水环境质量。
    整改措施:
    1.对五乡七村污水处理站出水水质、运行稳定性进行定期监测。
    2.强化人员培训,提高操作水平。加强设备日常维护管理,确保设备稳定运行。
    3.加强污水处理厂运行管理,要求做好除臭设备运行记录、设备维修养护台账、加药台账等管理台账记录,严格监管出水质量,发现问题及时查找原因并整改。
    4.加强污水管网排查,及时维修管道损漏点,防止自来水等进入管网造成进水浓度过低,影响污水处理设施稳定运行。
    问题二十七:林草局等部门对一些自然保护地监管弱化,日常巡查管理维护不严格不细致。乌斯浑河国家森林公园内2处松塔采集区,作业人员采用挖掘机撞击方式采摘松塔,毁坏树木30余棵。吉兴河林场自然保护区内集体房屋擅自交由居民居住,并畜养家禽。
    责任单位:勃利县党委、政府
    责 任 人:勃利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验收单位:市林草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建立问题台账,落实林长责任,提升管护能力,加强日常监管,完善管理制度,提升执法水平。
    整改措施:
    1.依法依规问责。破坏林木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严肃查处责任人。
    2.提升管护能力。通过加强日常监管、完善管理制度、提升执法水平等手段,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治成果;严格落实巡护报告制度,进一步明确管护职责,切实增强巡山护林员的责任意识。
    3.规范松塔采集方式,在不破坏林木的前提下,开展松塔采集作业。
    问题二十九:住建局等部门对建筑工地和道路扬尘污染管控不够,七煤公司龙湖煤矿、恒昌商贸公司等“三堆一场”缺乏围挡、苫盖、喷淋等抑尘措施,扬尘污染问题较为突出;外环部分储煤运输车辆苫盖没有实现全封闭,城市近郊道路扬尘较大。
    责任单位:市住建局、市生态环境局,各县区党委、政府
    责 任 人:各责任单位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验收单位: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压实各单位扬尘治理工作任务,有效减轻扬尘污染,提升城市空气质量。
    整改措施:
    1.各县区加强对储煤等运输车辆苫盖情况检查,及时纠正苫盖不到位问题。开展对企业的“面对面”宣传教育,要求企业知法守法,在道路运输中落实环境保护法律法规要求。
    问题三十二:解决群众身边环境问题重视不够,对照群众期待还有差距。在处理信访案件中举一反三不够,个别案件重复上访问题突出,特别是商业噪声、油烟异味等涉及群众环境权益问题尚未得到根本解决。经统计,2022年以来,“12345市长热线”转办涉及生态环境领域信访事项呈上升趋势。
    责任单位:各县区党委、政府
    责 任 人:各县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验收单位:市城管局、市生态环境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提高信访案件办理质量,有效减少重复上访问题,举一反三排查解决商业噪声、扬尘污染等涉及群众环境权益的问题,提升群众满意度。
    整改措施:
    1.加强信访案件处理机制建设。提高对信访案件重视程度,深入研究分析,查找问题产生的根源和共性,提出针对性的整改措施。             
    2.定期对信访案件进行汇总分析,梳理出高频问题和重点领域问题,集中力量解决突出问题。
    3.持续做好群众暖心回访工作,了解掌握信访人对案件处理结果的满意度,对不满意的案件及时进行整改。
    4.健全环境治理信息共享、案件移送、调查取证、案情通报等执法司法衔接配合机制,加强与相关部门协同合作,凝聚工作合力。
    问题三十四:勃利县杏树村、东北村、三合村等村屯垃圾分拣中心建而未用。
    责任单位:茄子河区、勃利县党委、政府
    责 任 人:茄子河区、勃利县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
    督导验收单位:市住建局
    整改时限:立行立改,长期坚持
    整改目标:及时清理河道周围垃圾,防止对河流造成污染;加大生活垃圾处置力度,防止对周围环境造成污染;确保各村屯垃圾分拣中心正常使用;农村生活垃圾收转运体系规范运行,做到及时收运、规范处置农村生活垃圾。
    整改措施:
    1.对生活垃圾进行及时清运,加大日常巡查力度,防止散乱垃圾点的形成。
    2.对生活垃圾进行清运。加大宣传力度,增强村民自觉维护环境意识,并增加巡查频次,防止出现垃圾随意倾倒现象。对生活垃圾进行及时清运,加强巡查,防止反弹。
    3.健全长效机制,加强对垃圾分拣中心使用情况的督导检查,安排专人负责监督管理,确保垃圾分拣中心正常运转。
    4.加强对村民的宣传教育,引导村民将垃圾堆存在指定位置,由村保洁员收集运送到分拣中心,再由县环卫部门统一收运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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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 (2)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