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30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元波,副主任刘晓丽、徐晓莉、贾大威及部分常委、人大代表组成执法检查组,对我县《黑龙江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贯彻落实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政府副县长王洪海、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检查。

检查组一行来到元明寒地中草药小镇、青山乡奋斗村等地,实地查看各景区旅游业发展、项目建设、旅游产品、旅游基础设施、规划布局、服务质量、日常监管等情况,推进《黑龙江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的宣传和贯彻,规范旅游行业企业经营。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县文旅局、林草局、勃发利达公司分别就贯彻落实《黑龙江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情况进行汇报,与会委员结合这次检查工作,对我县旅游业发展给予了充分的肯定,并对未来发展积极提出意见建议。王洪海做表态发言。
刘元波强调,各部门要进一步深入学习《黑龙江省促进旅游业发展条例》的精髓,准确把握其立法意图和政策导向,并在制定具体落实措施时紧密结合我县实际,确保政策措施既符合上级要求,又接地气、又有实效;要注重创新,激发活力,在贯彻落实《条例》的过程中,注重创新思维和方法,敢于尝试新模式、新业态,充分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等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提升旅游服务质量和效率;要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加强《条例》的宣传解读工作,通过多种形式向全县社会各界广泛宣传其重要意义和主要内容,引导广大居民群众和游客积极参与旅游业发展,共同营造文明、和谐、有序的旅游环境,营造良好舆论氛围;要持续跟踪,评估成效,建立长效的跟踪评估机制,定期对《条例》的贯彻落实情况进行评估和总结,及时发现和解决实施过程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和工作机制,推动我县文旅事业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