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10日,县人大常委会主任刘元波、副主任贾大威带领部分县人大常委会委员、市县两级人大代表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县政府副县长张春鹏及相关单位负责人陪同检查。

检查组一行先后来到杏树乡大西村高标准农田、勃利镇和平村侵蚀沟治理现场和碾子河湿地公园,实地查看了坡耕地综合治理、河道综合治理建设项目水土保持相关制度落实、水土保持监测、宣传等工作开展情况,与基层干部群众面对面交流,详细了解各领域《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
在随后召开的座谈会上,检查组听取了县农业农村局、水务局、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相关负责人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贯彻实施情况的工作汇报,市县人大代表就相关部门贯彻实施法律法规情况发表了意见建议。

张春鹏代表县政府作表态发言。
刘元波表示,在县政府的高度重视下,相关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把水土保持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内容,做了很多扎实有效的工作,成效有目共睹。希望相关部门能进一步增强做好水土保持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充分借助广播电视、新闻报道等宣传媒介,持续抓好宣传教育。要加大监督检查和执法力度,完善执法监管体系,依法开展监管工作,加强项目管理,严肃查处破坏水土保持行为,形成严格执法高压态势。各职能部门要积极探索协同机制,履职尽责,实行信息共享,共同联动,汇聚水土流失预防和治理工作的强大合力。要以此次执法检查为契机,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的学习、宣传、实施、执法等各项工作推向一个新的台阶,为我县生态文明建设更加健康、可持续发展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