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关于明确地方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有关事项的通知》(银发〔2009〕385号)、《黑龙江省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认定管理办法》(哈银发〔2018〕182号)相关规定,七台河市中心支行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专家评审组对申请银行进行审核评定。经评定,以下9家银行符合七台河市市级国库集中收付代理银行资格规定的条件和标准,认定结果予以公布。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财政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桃南支行
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城西支行
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营业部
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营业部
中国邮政储蓄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市分行营业部
哈尔滨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分行营业部
龙江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七台河育才支行
七台河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营业部
中国人民银行七台河市中心支行
2022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