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历史遗留矿山(第一批)认定结果的公告

2022/05/19 7.6k 阅读 361 点赞

  依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国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1〕1283 号)和《黑龙江省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方案》(黑自然资办发〔2021〕22 号)有关要求,七台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开展了历史遗留矿山核查工作,认定七台河市225块图斑(新兴区114块、桃山区15块、茄子河区96块)为第一批历史遗留矿山。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第二十九条规定,现将第一批历史遗留矿山认定结果(见附件)予以公告。

  公告期30日,如有异议,请在公告期内向七台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复核,并提供相应佐证材料,复核后责任主体明确的,由责任人限期履行治理恢复义务。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岩峰   联系方式:0464-8297724

 孙久强   联系方式:0464-8297721)


  附件:七台河市第一批历史遗留矿山一览表



七台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2年5月19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