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黑龙江省医保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规范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管理的通知》([2025]27号)《医疗机构医疗保障定点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医疗保障局令第2号)文件要求,对续签协议前定点医疗机构评估不合格不予续签协议的共55家(详见附页),对没有执业药师取消慢性病权限的定点药店共121家(详见附页),取消门诊统筹权限的定点药店1家(详见附页),暂缓签订协议的共14家(详见附页),取消医保定点19家(详见附页),未开展追溯码上传不予续签协议的5家(详见附页)。
政策公示公告
关于七台河市2025年市本级不再续签医保协议和取消慢性病权限的名单公示
2025/03/25 1.2w 阅读 141 点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