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市已完成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第30项问题整改,拟申请验收销号。按照《黑龙江省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整改任务验收销号办法(试行)》规定,现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向社会公示:
一、整改问题:
松花江流域水污染防治存在明显短板,生活污水收集处理普遍不到位。
不仅新建管网数量虚报,已建管网情况模糊不清。《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三年行动方案(2019-2021年)》明确要求全面排查污水管网基本情况,齐齐哈尔、佳木斯、大庆、鹤岗等多数地市均未按要求开展排查,对管网混接、错接、破损等情况不了解、说不清。
二、整改目标:
完成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市政污水管网排查,建立污水管网排查和周期性检测制度。
三、整改措施:
1、2022年6月21日前,启动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污水管网全面排查,掌握管网混接、错接、破损等情况,建立管网台账。
2、2022年12月21日前,形成县级以上城镇建成区现状污水管网评估报告。
3、2023年12月底前,市本级中心城区建立完善市政排水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建立排水管网周期性检测制度。
四、整改主要工作及成效:
1、制定《市住建局贯彻落实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方案》。
2、成立了以市住建局主要领导为组长的七台河市住建局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工作专班。
3、制定2022-2025年项目建设计划,形成计划台帐并报省住建厅。
4、已形成七台河市“排水管网一张图”。
5、市本级及勃利县均已完成管网检测任务,形成污水管网评估报告。
6、积极推进管网地理信息系统(GIS)建设工作,拟建立包含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在内的市公用事业综合服务平台,2023年4月,经市政府同意,市公用事业服务综合平台项目纳入到我市数字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目前,管网地理信息系统已建设完成,并制定印发《七台河市排水管网排查和周期性检测制度》。
五、公示时间:2025年12月8日至2025年12月22日(共10个工作日)
六、受理部门:七台河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七、受理电话:0464-8255607
八、受理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大同街104号
如对该项问题整改完成情况有异议,请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向七台河市生态环境保护和督察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反映。邮寄的以寄出邮戳为准,直接送达的以送达日期为准。
中共七台河市委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
2025年12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