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区)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为切实做好2025年防汛抗旱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防汛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抗旱条例》关于“防汛抗旱工作实行各级人民政府行政首长负责制”的规定,现将七台河市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防洪城市防汛行政责任人名单、乡镇(街道)防汛抗旱行政责任人名单予以通报。
各级防汛抗旱责任人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坚决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和市防指工作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树牢底线思维,牢牢压实扣紧防汛抗旱工作责任链条,立足于防大汛、抗大旱、抢大险、救大灾,切实履行工作职责,以更高标准、更严要求、更实举措,全力组织做好防汛抗旱各项工作,切实把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落到实处。对因失职渎职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各级、各部门责任人如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由所在单位相应岗位职责人员自行递补并报市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通报。
特此通报。
七台河市人民政府防汛抗旱指挥部
2025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