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勃利县道路交通安全委员会发出《净化城镇道路维护和谐交通》倡议书,号召广大交通参与者以“净街行动”为契机,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摒弃陋习,做文明人、走文明路、开文明车,共同营造安全、有序、和谐、通畅的道路交通环境。
近年来,随着各类机动车、电动车的增多,进一步改善城镇道路环境、规范城镇交通秩序,切实清除影响交通、阻碍出行的各类市容顽症已经提到了重要日程。为此,春节后县委县政府决定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净街行动”,促进文明交通与社会和谐。
“净街行动”的整治范围包括长时间停放在路面、人行道、公共停车泊位等公共场所,无人使用、无人维护的车辆,包括汽车、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倡导广大市民互相转告,及时自行处置“僵尸车”;属于排放不符合国家标准的黄标车,达到报废期限的,主动交由车管部门依法注销,共同为“净街行动”贡献力量;对于侵占公共停车位,在停车位堆放物品和设置障碍的,将进行彻底根除,做到按位停车,停车入位,车辆一律按标识顺向有序规范停放;洗车、修车类经营者、临街商户要做到“门前三包”,自觉维护好门前停车秩序,不得超门面加工、作业、堆放;经营者先行自查影响交通的店外落地广告招牌、灯箱、牌匾,并主动清理;“净街行动”还对主次干道商家宣传、促销、展销、表演、庆典等活动进行严管,以上活动需经相关部门批准才可进行。
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与公安交警大队联合发出公告,按照县委县政府环境综合整治三年行动要求,将对友谊街、康华街、长安街、南大直路、学府路、新建路人行道进行翻建,所有车辆禁止在人行道停车,否则,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黑龙江省道路交通安全条例》《七台河市城市道路管理条例》予以处罚。(记者黄晓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