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
政策公示公告

市民政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办理住宅区楼宇命名更名有关事项的公告

2022/11/01 1.9w 阅读 55 点赞

各开发建设单位:

  根据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753号)和七台河市民政局关于印发《七台河市<地名管理条例>学习宣传贯彻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现就规范做好全市住宅区、楼宇(小区内配套街路)的命名、更名事项的申请、审批(核准)和备案等工作公告如下:

  一、指导依据。国务院新修订的《地名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自2022年5月1日起施行。新《条例》共7章44条,对地名管理作出了全面、系统的规定,为推进新时代地名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条例》第二章第十二条第六点规定:具有重要地理方位意义的住宅区、楼宇(小区内配套街路)的命名、更名,由直辖市、市、县人民政府住房和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征求同级人民政府地名行政主管部门的意见后批准。

  二、命名原则。按照《条例》第二章第九条相关规定,地名的命名应当遵循的原则是:含义明确、健康,不违背公序良俗;符合地理实体的实际地域、规模、性质等特征;使用国家通用语言文字,避免使用生僻字;一般不以人名作地名,不以国家领导人的名字作地名;不以外国人名、地名作地名;不以企业名称或者商标名称作地名;不应重名,并避免同音等。

  三、审批流程

  (一)地名预审。开发建设单位在立项前需到属地住建部门提交拟命名申请,住建部门征求同级民政部门同意后为开发建设单位出具答复意见。

  (二)项目申请。开发建设单位申请立项时需登记住建部门批准后的名称。

  (三)地名确定。开发建设单位于立项批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将相关立项材料报住建部门备案,住建部门需将正式立项后的相关审批材料于批准之日起15日之内报送同级民政部门备案。

  (四)地名使用。开发建设单位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要求,合法合规开展批准地名的宣传及使用。

  住宅区、楼宇名称与居民生活息息相关,它所承担的文化传承具有潜移默化且根深蒂固的作用,各开发建设单位要高度重视,严格按照《条例》相关要求审慎择名,严格履行报批程序。



七台河市民政局

七台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2022年10月26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