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下吊销驾驶证及在七台河市殡仪馆存放的无名尸体和无家属处理尸体,登报后三十日无人认领的,七台河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将根据《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依法处理。联系人:交警支队事故处理大队徐警官手机号码13846410771。
孔凡东,身份证号:2308221981XXXX0872,吊销驾驶证。
1、无名尸(男),案件情况:2008 年11月3 日晚,该男子在新兴区环卫处门前发生交通事故死亡。
2、无名尸(男),案件情况:2017 年6 月13 日19 时56 分许,该男子在桃山区大明街桃山站点处被一辆吉普车撞上致其死亡。
3、杜景生尸体(男),案件情况:2003 年1 月,杜景生被一辆夏利出租车撞上,经抢救无效死亡。
4、崔玉财尸体(男),案件情况:2003 年8 月28 日19 时30 分许,崔玉财在茄子河区加油站门前被机动车撞上致其死亡。
5、陈玉彬尸体(男),案件情况:2009 年8 月19 日,陈玉彬乘坐的摩托车,在茄子河区湖东路惠民小区路口,与一辆轿车相撞,致其死亡。
6、李胜华尸体(男),案件情况:2016年6 月27 日02 时许,李胜华驾驶无号牌二轮摩托车在新兴区新建街四百自修路,将一名行人撞上,李胜华受伤经抢救无效死亡。
七台河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