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
政策通知公告

国家税务总局黑龙江省税务局关于疫情期间税收征管服务和税收优惠政策有关事项的通告

2021/09/29 6.3k 阅读 170 点赞

为便利广大纳税人、缴费人、扣缴义务人(以下简称纳税人)疫情期间办理税务事项,减轻办税缴费负担,现将加强征管服务、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等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请选择“非接触式”办税方式,降低疫情传播风险。纳税人可通过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龙江税务APP、自然人电子税务局、自助办税终端等渠道办税缴费。线上办税咨询服务渠道详见附件1;“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清单(附件2)所列214项税收业务均可足不出户在网上办理。如有其他相关问题,可拨打纳税服务热线12366、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服务热线4001119955、当地税务机关办税服务厅公开电话,进行详情咨询。对中高风险地区确需到办税服务厅实名办理的业务,可通过核验登记证件、身份证件等方式进行实名验证,无需进行“刷脸”验证。

二、在疫情期间,实行纳税申报容错管理。对中高风险地区受疫情影响无法正常办理纳税申报或延期申报的纳税人,可向税务机关提供书面材料说明原因,补办延期申报手续并同时办理纳税申报。税务机关将依法不加收税款滞纳金、不给予行政处罚、不调整纳税信用评价、不认定为非正常户,切实减轻纳税人负担。

三、依法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和发票领用业务。对受疫情影响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纳税人,可依法申请办理延期缴纳税款;可通过黑龙江省电子税务局选择发票邮寄送达方式办理发票领用,或通过自助办税终端自助领取发票。

四、及时办理申报业务,确保政策红利应享尽享。2020年以来,国家和我省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费优惠政策,请纳税人参照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清单(详见附件3),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办理享受相关税收优惠政策。

附件:1.线上办税咨询服务渠道.doc

          2.“非接触式”办税缴费事项清单.doc

          3.支持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税收优惠政策清单.doc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