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桃山区聚昌煤炭经销处(经营者伍浩):
因你单位涉嫌拖欠郝贵有、葛明、吕国凤、孙文军、王永铁、赫荣福、李春丹、朱江等8人工资一案,通过你单位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七人社监询字〔2024〕第 01号),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五条第(三)项规定:请你单位负责人或授权委托人于2024年12月6日9 时携带如下资料(并复印件加盖公章):
1.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及复印件
2.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委托人、被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
3.劳动用工管理规章制度;
4.职工名册和劳动合同台账;
5.劳动合同文本;
6.2020年1-7月 月份工资发放签收表;
7.2020年1-7月 月份考勤记录(表);
8.社会保险登记证等资料到我局210室接受调查询问。
不按本通知要求接受调查询问的,我局将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以2000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本告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届满视为送达。
地址: 桃山区学府路165号
电话: 0464-8682583
七台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年12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