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拨付扶贫基金的通知
勃乡振发〔2021〕32号
各乡镇:
现将扶贫基金(县级扶贫产业收益)拨付到各乡镇,请各乡镇严格按《关于进一步强化扶贫产业项目收益管理的指导意见》(勃扶组〔2021〕4号)文件要求,使用该项资金。原则上各乡镇须将该项资金与乡村两级扶贫产业收益(包括光伏产业收益)统一建账统一使用,专账管理。
受理部门:勃利县乡村振兴局
监督电话:0464-8521565,12317
通讯地址:勃利县友谊东路338号
附件:拨付明细
勃利县乡村振兴局
2021年11月19日
附件-基金拨付明细.xls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