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助力中小企业纾困解难,进一步健全完善政府采购政策落实机制,力促政府采购公平,近日,新兴区财政局出“四招”,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大力优化营商环境。
一招“留机会”。要求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在采购文件中不得设置歧视性、排他性条款,限制中小企业参与竞争;细化预留采购份额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对于200 万元以下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400 万元以下的工程采购项目,适宜由中小微企业提供的,应当全部预留给中小微企业。超过200 万元(含)的货物和服务采购项目,以及超过400 万元(含)的工程类项目中适宜由中小微企业提供的,预留该部分采购项目预算总额的40%以上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其中预留给小微企业的比例不低于60%。
二招“立规矩”。一是提高首付款比例。适合首付制的采购人对中小企业的首付款比例由合同的30%阶段性提高为50%以上,对小微企业的首付款比例由合同的50%阶段性提高为70%以上;进一步推广使用电子保函,以电子保函形式交纳投标保证金和履约保证金。二是提供价格扣除优惠。对于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的采购项目,要对小微企业给予价格扣除优惠20%(工程项目10%),用扣除后的价格参加评审。三是及时支付采购资金。采购人完成验收后,在15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供应商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为由延迟付款,切实降低企业资金占用成本。
三招“建平台”。充分利用数字化平台降低融资利率,逐步建立金融服务信息管理系统,提供各金融机构“政采贷”平台线上申请、审查审批、贷款发放、付款进度查询等全程一站式服务,助力减轻供应商资金压力。新兴区财政局通过线上转发、线下入户,同时联合税务机关,采取多种宣传方式,向中小企业供应商大力宣传“政采贷”业务,推进中小企业供应商通过融资平台更好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融资贵的问题。
四招“进卖场”。为解决本地电商不足问题,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在省财政厅发布紧急征集供应商入驻电子卖场通知后,新兴区财政局迅速开展供应商入驻电子卖场培训会,向各街道社区下达政策宣传任务,采取点对点入户方式,以最快速度、最直接、最高效的政策解读帮助中小微企业了解电子卖场入驻方式及流程。(记者王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