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2023年12月20日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关于转发2023年增发国债第一批项目清单的通知》(黑发改投资〔2023〕814号)与2023年12月21日省财政厅、农业农村厅《关于下达增发2023年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补助资金预算的通知》(财政指〔2023〕480号),勃利县增发国债高标准农田建设项目经市农业农村局委托黑龙江诺亚工程咨询有限公司哈尔滨分公司评审可行(诺咨〔2024〕PG003号)。根据《农田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予公示。
一、项目建设承担单位
勃利县农业开发服务中心
二、建设地点、任务
建设高标准农田任务3.89万亩,全部为旱田,共分为2个片区:
片区1位于勃利县杏树乡大西村,项目区北至刘家水库,南至镇安村,西至联合村,东至全胜村。
片区2位于勃利县青山乡青龙山村和勃信村,项目区北临倭肯河,南至建设村,西至G11国道,东至中鲜村。
三、建设内容
1、灌溉与排水工程
本次规划布置建筑物70座,其中:涵洞66座,过水路面4座。
2、田间道路工程
修缮田间道路95.443公里,其中机耕路(水泥)45.525公里;生产路(砂石)49.918公里。
3、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工程
本次规划沟道防护工程10.904公里。
四、项目投资及资金筹措
项目总投资9828万元,其中国债资金9336万元,配套资金492万元。依据省厅相关文件要求,中央资金可用于本项目独立费用的上限为128.28万元,独立费用剩余不足部分,我县依据实际情况自行筹措。
五、建设期限
项目建设工期:2024年3月—2024年12月。
七台河市农业农村局
2024年1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