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
政策公示公告

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行政处理)事先告知书

2025/01/23 9.8k 阅读 418 点赞

七人社监告字〔2025〕第1号

七台河市桃山区聚昌煤炭经销处(被告知人):

  经调查,被告知人的以下行为:拖欠郝贵有、葛明、吕国凤、孙文军、王永铁、赫荣福、李春丹、朱江等8人工资报酬。

  违反了以下劳动保障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劳动法》第五十条 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按月支付给劳动者本人,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现依据以下法律、法规或者规章的规定:《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 用人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劳动保障行政部门分别责令限期支付劳动者工资报酬、劳动者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差额或者解除劳动合同的经济补偿。         

  拟对被告知人作出如下行政处罚(行政处理):限你单位于2025年1月27日前支付郝贵有、葛明、吕国凤、孙文军、王永铁、赫荣福、李春丹、朱江等8人工资153215.0元。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四十四条和《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十九条的规定,被告知人如对该行政处罚(行政处理)意见有异议,可在接到本告知书之日起五日内向我局提出陈述和申辩;逾期未提出陈述申辩,视为被告知人放弃陈述申辩的权利。

  我局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学府路165号       邮编:154600

  联系人:李想                              联系电话:0464-8682583



七台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5年1月23日               

免责声明: 本文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政策以官方最新发布为准。如有疑问,请拨打相关部门咨询电话或前往官方网站查询。

标签:公示公告

评论 (2)

我
苏
苏州市民2026-03-18 15:30

非常实用的信息,感谢分享!

科
科技爱好者2026-03-18 14:20

这篇文章写得很详细,有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