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台河市桃山区聚昌煤炭经销处(经营者伍浩):
因你单位涉嫌拖欠郝贵有、葛明、吕国凤、孙文军、王永铁、赫荣福、李春丹、朱江等8人工资一案,通过你单位登记的住所无法取得联系,现向你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限期整改指令书》(七人社监令字〔2023〕第 01号),根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二十六条第(一)项规定:请你单位于2023年9月5日前支付郝贵有、葛明、吕国凤、孙文军、王永铁、赫荣福、李春丹、朱江等8人工资153215.00元。
请你(单位)于2023年9月5日前按本限期整改指令书要求改正完毕,并将书面改正报告及相关证明材料报送至我局。如果你(单位)拒不履行限期整改指令书,我局将依据《劳动保障监察条例》第三十条第三项的规定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
本告知书自公告发出之日起30日届满视为送达。
地址:桃山区学府路165号
电话:0464-8682583
七台河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3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