园地、林地、草地定级与基准地价制定成果旨在完善自然资源资产分等定级价格评估制度,加强价格监测和行业监管。通过分等定级价格评估,综合评价我市园地、林地、草地质量分布情况,建立政府公示价格体系,可以显化园地、林地、草地资源资产质量和价值,直接服务于自然资源有偿使用、资产清查核算、税费管理等工作,有助于加强自然资源保护与合理开发利用,促进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推进自然资源管理向数量、质量与生态管护并重转变。
根据《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2年度自然资源评价评估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2〕13号)、《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做好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办函〔2023〕399号)及《黑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同步开展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有关工作的通知》(〔2023〕-396号)文件要求,七台河市本级园地林地草地定级和基准地价制定成果现已完成。为使该成果更客观、更符合我市的实际情况,制定了本规范性文件。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公示期内如有意见建议,可于2024年9月22日前以书面或邮件方式向我局提出反馈意见。
公示时间:2024年9月11日至2024年9月21日
通信地址:七台河市桃山区东进街186号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邮编:154600
联系人:闫鸿
联系电话:0464-8297725
电子邮箱:qthlyk@163.com
附件1:《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七台河市本级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的通知(草案)》
附件2:《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齐七台河市本级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的通知(草案)》起草说明
附件3:《七台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七台河市本级园地林地草地基准地价的通知(草案)》意见建议征求表
七台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4年9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