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1日,七台河市政府新闻办举行“七台河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第16场新闻发布会。围绕《七台河市应对新冠肺炎疫情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复业及稳就业20项政策措施》出台的背景和依据、落实情况做介绍。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税务部门先后出台四批支持疫情防控和复工复产的减税降费优惠政策,涉及支持防护救治、支持物资供应、鼓励公益捐赠、支持复工复产等领域。七台河市出台了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复业及稳就业20项政策措施中包含以下税费优惠政策。自2020年3月1日至5月31日,对个体工商户、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代开货物运输服务增值税发票时,统一按代开发票金额的0.5%预征个人所得税。纳税人将房产、土地出租给个体工商户,并在疫情期间免收1个月以上(含)租金的,在免收租金期间,对免收租金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免税期最长不超过3个月。
另外,税务机关还将依法及时核准对于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困难的小微企业,延缓缴纳税款申请,帮助企业缓解资金压力。同时深化“银税互动”助力解决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将纳入“银税互动”范围的企业数量进一步扩大,在纳税信用A级、B级企业基础上扩大至M级企业,助力小微企业做大做强。
下一步,税务部门将聚焦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稳就业专题会议工作部署,强化网格化加专业化管理持续开展税收优惠政策宣传辅导,积极落实支持中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复工复产复业及稳就业20项政策措施,确保纳税人、缴费人应享尽享、应享快享政策红利。同时大力推广“非接触式”办税缴费服务,通过“网上办、自助办、邮寄送、线上答”等方式,最大限度便利纳税人、缴费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