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落实落细“外防输入、内防反弹”防控措施要求,精准高效开展各类场所“龙江健康码”扫码查验工作,确保人员安全有序流动和轨迹有效追踪,现就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落实卡码联查。全县将龙江健康码“绿码”作为进入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屯(小区)、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的有效凭证,坚持扫码查验通行,而非亮码查验通行。请全县居民主动“扫码亮码”,实现“龙江健康码”全覆盖、无盲区。对于没有智能手机的老人、孩子、残障人士,支持同行家人、朋友手机代理,以及凭有效身份证登记、纸质证明等替代。同时,继续严格落实“通信大数据行程卡”查验、防疫三宝、通风消毒、间隔一米等疫情防控措施。
二、立即主动申领。全县各机关企事业单位、村屯小区、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要立即主动申领“龙江健康码”场所码,要把“龙江健康码”场所码张贴在入口处显眼位置。
三、加强行业管理。教育局、民政局、住建局、交通运输局、农业农村局、工信局、经合局、卫生健康局、市场监管局、公安局、文旅局等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加大对本行业的管理力度,设置专人进行“龙江健康码”场所码管理,督促指导各监管行业、场所积极申领场所码,严格执行扫码查验工作。各级各类公众场所、经营单位要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设置专人负责本单位场所所有进入人员常态化的健康码扫码查验、测温等工作,切实做到逢人必验,不漏一人,漏人必究,对拒不配合的,有权拒绝其进入,对不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市场主体和故意隐瞒个人健康状况、不服从防疫期间管理的个人,依法依规从严追究法律责任。对落实措施不力、被多次举报的场所和单位,责令其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责令其立即停业。同时,对于有场所、经营单位伪造、变卖、借用场所码并且经教育仍不改正或产生后果的,有公众不配合健康码扫码查验并且经劝导拒不服从管理的,通过健康码扫码查验非法盗取公民个人信息的,由公安机关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置。
四、执行验码反馈。要认真查验扫码情况,在查验中发现“龙江健康码”非银码(即未接种第一剂新冠疫苗)人员及时登记,经行业主管部门汇总上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对显示银码未显示金码(即接种第一剂未接种第二剂)、显示金码未显示钻石码(即接种第二剂未接种第三剂)人员,要及时督促引导其到期及时接种相应剂次新冠疫苗。同时,如查验环节中发现“龙江健康码”非绿码、行程码显示“*”号人员,禁止进入。如发现14天内到过中高风险地区,有过中高风险地区的接触史、暴露史,及时上报属地乡镇街道、社区村屯,采取相应的管控措施。
五、从严督导检查。县疫情防控指挥部将组成暗访督查组对各类公共场所、经营场所落实情况进行跟踪督查,将发现的问题反馈给行管部门并跟踪整改。
勃利县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
2021年12月25日